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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德阳市级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时间:2015-03-12 作者:崇州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市级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名额等情况见附件4),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确定人选调入。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四川省及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流向的方可报名。
4.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5. 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6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后从其规定,生日界限类推。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选调统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报名和打印准考证、信息表,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进行信息查询。
报名前考生须按《报考信息表》(见附件1)做好准备,报名具体方法与要求见附件2。网上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笔试前4天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笔试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2:1比例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乃至取消该岗位。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报考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由市教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市人事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于7月2日在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市人事局一楼进行,逾期未审查资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持真实有效证件资料由本人到场参加审查,证件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订入。
1. 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报考信息表原件1份。
2. 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见附件3)。考生须承诺考取后办理调动手续时,由本人负责提供原单位签署同意本人调出的书面意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 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参考书)
占考试总
成绩比例
专业笔试
《教育基础知识指南》(成都时代出版社2009年版)
40%
综合面试
分学科抽签进行无学生讲课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教态举止等(无指定参考书)
60%
两科成绩及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两科成绩按所占比例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 笔试
笔试时,考生本人持网络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 面试
笔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末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缩小面试比例或实行等额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即不得低于本次选调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平均笔试成绩的70%。
面试时,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考前按规定领取)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 成绩排名和查询
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结束后,德阳人事考试网仅向考生提供本人笔试成绩信息查询,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选调岗位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综合面试最低分数线,即折合前百分制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人事部门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
(五)考核与公示
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核合格的拟调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核、公示后不宜选调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人事部门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
(六)资格终审与办理调动
调动审批前,由市人事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调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公示期满后一月内拟调人员仍不能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市教育局对依次递补的一名同岗位已面试考生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按上述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调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调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调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选调的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发布公告。
(二)6月25日—6月30日网络报名。
(三)7月1日公示报名情况。
(四)7月2日资格审查。
(五)7月10日举行笔试。
(六)面试报名、面试等具体安排,笔试后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核、公示及调动等具体安排,面试后另行公告。
六、联系方式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及教材):2222498。
德阳市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综合咨询):2220910。
德阳市人事局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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