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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都江堰市人事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时间:2015-03-12 作者:崇州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中小学在职教师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学校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公开招聘应具备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其中从都江堰市现任村(社区)干部中定招岗位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部分紧缺岗位和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及从业经历: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从业经历要求,其中:教师岗位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人才引进应具备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1日后出生),其中教师引进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县(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证书。
  (3)引进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书面学历证明报名参考,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教师89人
  1、面向社会公招73人,人才引进9人。
  2、定向从在都江堰市2010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中招聘7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5人
  1、面向社会公招21人,人才引进26人。
  2、定向从在都江堰市2010年服务期满的成都市支医大学生志愿者中招聘8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
  (三)其他事业岗位83人
  1、面向社会公招34人,人才引进11人。
  2、定向在都江堰市现任村(社区)干部中招聘3人。
  3、定向从都江堰市2010年服务期满的成都市大学生志愿者和2010年在都江堰市已服务满两年的四川省大学生到村任职干部中招聘35人(其中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及经批准续签服务期满四年的大学生志愿者中招聘17人)。定招将于2010年10月举行,其报名时间另行发布。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3《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0年5月24日—6月2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报考时请认真阅读《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教师岗位一览表》、《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和《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招聘岗位,然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1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初审)。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名表的1-3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10年6月6日17:00之前在网上交纳考试费并打印《2010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应于2010年6月11日至 2010年6月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及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2010年5月24日—6月2日(报名时段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大道下段市残联一楼)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证件彩色照片4张并附照片电子文档(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填写《2010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交纳考试费。
  3、笔试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2科共100元。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一般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计入总成绩。
  人才引进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40%和60%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主考机关可将开考比例调整至1:2。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0年6月 8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6月17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2、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报考教师岗位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各占50%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
  地点:见《准考证》。
  加分规定:
  (1)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2)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3)按照都人发[2010]22号文件规定,在都江堰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且在服务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应聘事业单位和参加在都江堰市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到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4分。
  (4)上述政策性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
  (5)符合上述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0年6月15日17:00以前交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再受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将于2010年6月30日在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示,也可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人才网查询。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0年7月5日至7月7日(每天9:00-17:00)在都江堰市人才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如系在职者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参加面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主考机关组织实施,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分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1:1的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2010年7月12日在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示,也可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人才网查询。 
  (三)体检
  体检医院由都江堰市人事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的缺额由主考机关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都江堰市人事局确定为进入政审人员,并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政审人员本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和都江堰市人事局无法对其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政审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都江堰市人事局和都江堰人才网(www.djy-job.gov.cn)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局(028)89741032、(028)89741026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附件:1、《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教师岗位一览表》
     2、《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
     3、《都江堰市2010年公招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都江堰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招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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