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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13名的公告

来源:崇州 时间:2015-03-12 作者:崇州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25个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3名(其中成都树德怀远中学招聘高中教师19名,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咨询电话:82313239、8228225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除岗位对年龄有特别注明外,其余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经市人事局批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至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现场进行网上报名(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缴费。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缴费。应聘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严格按公告要求条件进行填写后缴费,缴费成功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5月1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核时使用;并于2010年5月20日至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在2010年5月15日17:00前交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0年5月16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5月17日前转报其他招聘岗位,也可于2010年5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86150348)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崇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一)。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6月4日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复查考分的考生,可于2010年6月5日—7日向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进行申报(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资格审核时须交验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主考机关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考机关对面试比例进行调整,但调整后参加面试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笔试最高分的60%,其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面试最高分的60%,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应聘人员总成绩,由主考机关汇总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应聘卫生、教育类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在折合和汇总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事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

应聘非教师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pta.gov.cn)和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事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电话: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事局电话:82208550

报名咨询电话:82203533

崇州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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